智能建造与低碳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课题征集通知
时间:2024-03-18 作者: 点击量: 来源:

智能建造与低碳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智能建造与低碳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成立于2022年,实验室致力于智能建造与低碳技术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力争在智能建造、绿色高性能混凝土与建筑工程材料、绿色建筑和低碳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和原创性成果,打造泸州市一流的智能建造与低碳技术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基地。

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鼓励国内其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的研究人员尤其是中青年人才,与实验室建立联系,利用实验室共享平台,开展与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工作,促成与实验室研究团队在未来研究中的紧密合作。

一、开放基金的设置

1. 开放基金设置的目的

  围绕实验室资助方向,面向国内外优秀研究人才,吸引其来实验室工作,通过学科交叉和协同创新提高实验室理论和应用研究水平。

  2. 开放基金的成果

开放基金的研究必须以科技奖励、成果发表和国家专利为成果。作为成果的论文,申请者的单位必须包含智能建造与低碳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英文文章请加:Luzhou 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Construction and Low-carbon TechnologyLuzhou 646000, Sichuan, China)。开放基金资助的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都应进行开放基金资助标注,中文标注格式:智能建造与低碳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英文标注格式: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Luzhou 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Construction and Low-carbon Technology

  项目执行期内须在实验室报告交流一次,作为验收条件之一。

二、实验室开放基金主要资助方向

  1.智能建造方向:围绕装配式建筑模块化智能建造技术、新型装配化结构体系及施工技术等方向展开深入研究;对数字链驱动下的建设工程一体化集成与高效率协同进行深入研究;

2.绿色高性能混凝土与建筑工程材料方向:纳米材料改性水泥基材料纳米尺度结构和性能,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应用,多元复合相变材料的制备及其在建筑节能中的应用研究。

3.低碳技术方向:面向绿色碳科学的低碳复合能源系统研究,低碳转化利用核心技术与技术集成的研发,建筑围护结构节能系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新能源利用技术等。

4.绿色建筑与可持续发展方向:建筑空间组合、构造、低碳建筑方法与策略,以及暖通空调的适应性,包括墙体热湿传递、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多孔蓄水构造、绿化屋顶固碳减排等,探索自然通风、机械调风、空调除湿、空调制冷的节能寻优模式。建筑能源系统的优化和智能化控制方法,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等。

三、开放课题基金申请

  1. 申请者根据实验室上述主要研究方向自由选题,按照《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填写申请书。实验室开放基金将优先资助立论清晰、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具有创新科学意义的研究课题。

  2.申请者在获得资助后,需结合研究方向与本实验室科研团队开展合作研究,但在申请书中无需确定实验室的合作对象,获得资助的项目在任务书中再确定合作对象。

  3. 开放基金不受理与已获得资助项目内容高度重复的申请,优先资助具有显著创新性,并具有合作基础和明确研究目标的申请。

  4. 本年度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类型按照申请书评定结果设置为5万元(重点支持项目)、1万元、0.5万元三个等级,开放基金课题执行期为2年,2024年度拟资助10项。

  5. 2024年度的课题申请截止日期:202448日。申请者应在截止日期之前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发送至实验室联系人邮箱。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1. 申请人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智能建造学院产学研平台下载《智能建造与低碳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书》,并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重点实验室将审查申报书格式,每人只能主持1项或参与不多于2项课题,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书将不予评审。重点实验室鼓励与企业联合申报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签署意见,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所有申报课题均须报送电子版申报书和纸质版申报书原件,电子版申报书和纸质版申报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版申报书一并报送。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和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 严禁课题以不同形式重复申报,涉嫌重复申报的课题,专家评审时直接不予支持;已经立项的课题将中止。

4. 评审将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本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书组织评审,提交智能建造与低碳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备案后,通知获批申报人。

5. 课题批准之后,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的实施,并按要求接受重点实验室的中期检查。如果课题不能如期完成或负责人发生出国/调离,无法按计划实施课题的,实验室有权中止该课题。

6. 由本重点实验室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其它成果,需标注智能建造与低碳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和项目编号。

7. 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期限为2年。项目起止日期:项目立项时间起两年时间内。

8. 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的申报结束时间为202448日,过期提交将不受理。

9. 所有项目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智能建造与低碳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所有专利(软著)的专利权人中应体现智能建造与低碳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成果第一单位可署名负责人所在单位,但通讯作者须为本实验室研究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成果参与结题验收。


联系人:张老师

址:646000 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弘义楼7215办公室,智能建造与低碳技术泸州市重点实验室

话:1871577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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