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造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处罚办法
时间:2021-11-08 作者: 点击量: 来源:

为保证我院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同时创造清洁、舒适、安全寝室环境,根据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规定,特制定此处罚办法。

一、学生晚归、未归的处罚办法

为确保人身安全,每位同学在校期间需按时归寝,晚上22:30之后归寝视为晚归,夜不归宿为未归。晚归、夜不归宿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特殊情况需推迟归寝的同学,需提前向辅导员请假(此种情况指:因病或因学校安排的其他事情等)。

对于未假晚归、未归的同学将给予如下处分:

(一)22:30至23:00之间归寝的学生,向辅导员老师写检讨,保证不再犯;

(二)23:00之后归寝同学,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院部警告处分、院部严重警告处分或校级处分。

(三)未假未归直接给予校级处分(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后果自负。

二、寝室常规管理处罚办法

(一)寝室卫生被通报,相关责任人需向辅导员写检讨,并保证做好寝室卫生,一间寝室一学期内累计三次及其以上被学院通报,根据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或全寝室同学院部警告处分。

(二)违规私拉乱接或使用大功率电器,没收违规电器(期末领回),视情节轻重给予院部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于屡教不改甚至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校级处分。

(三)寝室内经商,没收经商物品,视情节给予院部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校级处分。

(四)寝室内饲养宠物,没收宠物,视情节给予院部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校级处分。

(五)寝室内打架斗殴,给予责任人院部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报学校或公安机关处分。

(六)寝室内私藏管制刀具、易燃、易爆、赌具等违禁物品,一经查实,一律没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校级处分。

(七)不得在寝室饮酒、酗酒闹事,不得在寝室聚众赌博,违者一律按学生手册规定严处。

三、相关说明

(一)院部处分指智能建造学院处分,校级处分指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处分,均装入学生档案。

(二)院部警告处分,处分期为半年;院部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为8个月。处分期内取消评优、评奖、评助、推优、入党资格。全院同学共同监督。处分期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到期可申请解除处分。

(三)校级处分按学生手册规定执行,处分相关文件需装入学生档案,影响终身。

(四)所有处分文件将抄送一份至家长知晓。

四、本处罚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起生效,若处罚办法与学校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学校学生手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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